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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公的设计基础要求,惠州产品设计

产品外观设计是一种思维创造活动。在产品设计公司中它反对写生、再现、复制、模仿、临摹等一系列的非创造性的活动。产品外观设计的关键就在于由外到内的观察和对其形成规律的思考,是一个从对事物外在的表象观察到事物内部构成规律的思考的过程,是充满设计者主观能动性的再创造过程。

也就是说,对“产品”本质的探索始终应该围绕在三维空间内,“造型”与“功能”的实现与给用户的视觉心理感知的规律上面。简单来讲,产品外观设计应该是一个“观察物体表象——分析内部构成——总结视觉心理感知规律——利用规律再创造"的完整过程。从三维空间中的形式表现形成到用户的使用体验及心理感知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将他们活生生地割裂开来便捷地用别人得出的“法则”"定理”来指导产品外观设计。

产品外观设计是以各种造型领域中共同存在的形式因素,如形态、色彩、质感、构图、布局、空间、表现形式、美感以及观察力等为主要的研究内容。

在产品设计公司中产品外观设计是一种理性的艺术活动,它在强调产品功能实现的同时,同样强调产品外观设计之间的平衡、对比、节奏、律动、推移等,又要讲究外观给人的视觉感受。产品设计基础主要在于探求产品外观造型设计、色彩方案设计、丝印设计、CMF设计等各种元素的构成规律与规律之的突破性,以构成既严谨又有无穷变化的“设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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